一、依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248次應變會議會議紀錄暨本市衛生局111年8月31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39093100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本市校園COVID-19、流感、腸病毒及病毒性腸胃炎等傳染病疫情升溫,請貴校(園)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隨文檢附相關宣導圖卡(如附件1):
(一)建立完善的乾/濕洗手設備,加強衛教正確洗手步驟及洗手時機,鼓勵師生隨身攜帶酒精性乾洗手設備。
(二)每日至少一次使用1000ppm漂白水重點消毒環境(含專科教室、公共區域、宿舍等場域),共用教室須於每次使用後消毒,並視疫情或政府防疫規定增加消毒頻次,每次消毒後落實紀錄並設有專人檢核機制。
(三)每日對學生及工作人員進行症狀監視,確實掌握病假事由並記錄,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並設有專責人員負責傳染病通報事宜,依本市公告群聚通報規定及其他政府相關防疫規定(如附件2)落實通報及停課。
(四)定期召開校(園)務會議等方式宣達最新疫情及相關防治事項,將傳染病防治業務(含校內分工、通報SOP、群聚感染事件處理作業流程等)內化為機構內機制,並製作成冊;限制出現類流感症狀、嘔吐、腹瀉或疑似腸病毒感染症狀之員工從事照護或準備飲食之工作。
(五)利用佈告欄、聯絡簿、親師間Line群組、社群媒體、電視牆、跑馬燈等多元媒體管道,加強傳染病防治相關宣導。
三、為使衛教工作更臻完善,衛生局於今(111)年新製一則「開學防疫宣導短片」(連結:https://reurl.cc/qNVQeg),供教托育機構利用晨會、電視牆、Line群組、臉書粉絲專頁等多元管道宣導,冀於開學之際加強提醒學童落實日常防疫。
四、衛生局為掌握本市教托育機構防疫整備情形,請本市國小暨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中心開學後於各班級、校園集會或透過其他管道播放前揭宣導影片,並依「教托育機構防範傳染病自我檢核表」(如附件3)進行自我檢核及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於本(111)年9月21日前將影片宣導成果(如附件4)及主管核章之檢核表提供轄區衛生所(窗口如附件5),衛生局日後將視疫情聯合相關局處進行不定期實地抽查。
五、另請務必盤整校內防疫物資,並確保快篩試劑充足量能、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以期有效控制校園疫情持續宣導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