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25日記者會說明事項、本局111年2月9日高市教健字第11130809400號函(諒達)暨111年2月10日高市教健字第11130991400號函(諒達)辦理。
二、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不可入校:係指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相關通知之人員,並請協助向師生宣導。
三、因應疫情發展調整校內防疫措施,請貴校配合辦理:
(一)學校倘有一例確診個案,全校停課。
(二)社團、營隊、校外教學等活動:
1、經校內防疫會議評估疫情風險並確依最新之中央及本市防疫規定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後,免報防疫計畫辦理。
2、活動期間務必落實造冊、維持社交距離、佩戴口罩及實聯制等,並留意景點、餐廳及住宿地點規劃、確實執行人流管制等。
(三)班親會及家長座談會:參與者應配合實聯制、依規定佩戴口罩,建議活動中禁止飲食,保持社交距離。

(四)個人衛生管理:
1、加強宣導師生同住家人如因有呼吸道症狀就醫,請主動告知學校知悉備查。
2、注意親師生健康情形,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請立即就醫並不入校不上班。
3、應每日定期師生體溫量測、手部清消及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五)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疫情增加清潔消毒頻率;另常接觸面(如門把、水龍頭等)每兩小時仍至少消毒一次。
(六)應維持校內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良好;用餐時使用隔板入座,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七)學校及幼兒園之課程及活動,仍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四、為提升疫苗保護力,維護師生健康,學校工作人員應盡速完成COVID-19第三劑疫苗完成接種。
五、校園開放事宜請依據本局110年11月5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8115700號函(諒達)辦理。
六、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本局將不定期抽查訪視學校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並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