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字第1110005142號函、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3734號函暨111年2月7日本市第563次市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學校工作人員包含學校教職員工及入校工作人員(如外聘師資、社團教師、課後照顧人員、廚工、志工、外包清潔人員及學校運動團隊訓練人員等)。學校工作人員入校園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三、請依據本局111年1月26日高市教健字第11130491700號函(諒達)確實填報「校內工作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統計表」及「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或接種未滿14日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快篩情形紀錄表」並於有新進人員時即時更新。
四、為提升保護力,維護師生健康,學校工作人員應盡速完成COVID-19疫苗3劑接種。
五、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不可入校:係指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加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相關通知之人員,並請協助向師生宣導。
六、教育部業以111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11047號函請行政院環保署協助協調地方政府環保局協助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消毒,爰請貴校配合環保單位進行開學前校園環境消毒工作。
七、依指揮中心規定維持加嚴戴口罩規定,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八、請提醒校內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強化通報採檢:師生若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立即通報並就醫;學生於家長接送就醫前應先安置於隔離等待區。校方應掌握人員診斷病因,倘經安排採檢,於檢驗結果未確認排除前,不得返校。

(二)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開學前二週,應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為維護幼生健康及考量幼兒園作息,幼兒園教師應注意幼兒身體狀況,師生應於每日入園、中午、離園量測3次體溫。
3、在校期間應落實量測體溫、勤洗手,且除用餐、飲水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常接觸面(如門把、水龍頭等)二小時至少消毒1次。
2、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3、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四)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五)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用餐時使用隔板入座;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六)請預為盤點校內耳(額)溫槍、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等防疫用品,並檢視校正相關體溫量測設備準確性。
九、社團、營隊停止辦理跨校或跨縣市活動;開學典禮、班親會或家長座談會採取線上辦理。
十、取消或延後非必要、非特定對象、活動形式有密切接觸之集會活動。
十一、校外教學活動請依據本局111年1月17日高市教健字第11130424700號函(諒達)辦理,強烈建議勿前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已發生本土疫情縣市。
十二、校園開放事宜請依據本局110年11月5日高市教健字第11038115700號函(諒達)辦理。
十三、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本局將不定期抽查訪視學校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並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