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回歸 學校 請假規定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Q:如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之 0-12 歲子女 、就讀國高中或專一至專三身障子女,教職員工本身可以請什麼假別?
A: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