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專業團隊運作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301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8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30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特教科(電話:02-7736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