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0年9月1日高市教特字第11036061600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本市特殊教育學生(身心障礙類)服務需求確實銜接至下一階段,並有效整合相關資源以供幼兒生

     活、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特修訂轉銜輔導及服務計畫,以持續提供幼兒適性個別化

     特殊教育服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