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車屬於慢車,應行駛於「慢車道」、「最外側車道」或「自行車專用道」,不得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騎乘,以免妨礙行人路權。另自行車行駛於人車共道之人行道,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二、學生租借騎乘YouBike2.0(腳踏自行車)或YouBike2.0E(電動輔助自行車),取車、還車時請注意行人,小心慢騎,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自行車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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