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2641A號令訂定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2641B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蔡視察,電話:(04)37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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