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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區 - 教師消息

「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 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8月25日客會語字第1156700721號函
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學校及獎勵推
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特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
獎勵辦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
畫」;另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
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
能計畫」。
三、115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15年10月31日(星期
六)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鼓勵相關單位、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為(24220)新

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
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或
「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五、有相關申請問題,歡迎電洽(07-6818338轉18,林先生)。

附件
教務處 莊尚英 2026/09/10 ~ 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