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方式說明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一)甄選對象:本局所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每位教師限參與1件教案。
(二)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及「臺灣全民安全指引」之相關內容。
(三)收件方式:請各校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將相關資料寄送本局評選(郵寄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校園安全事務室承辦人陳妘嫣科員收)。
(四)評選方式:由本局召開決選會議進行評選,擇優選出教案至多4件為限,薦報至教育部。
(五)獎勵:
1、獎項:教育部預計入選22名(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2、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